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向玉林市华林有线电视工程开发公司等26户企业送达
《责令改正通知书》的公告
玉林市华林有线电视工程开发公司等26户企业:
我局根据《工商总局 税务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文件要求,依法对连续两年以上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及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开展专项清理。2025年8月7日,我局在微信公众号“玉林市场监管”和局官方网站同时发布了《关于开展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公告》,督促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规申请信用修复。在期限内,你单位未申请信用修复。执法人员经现场检查通过你单位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为责令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1.《责令改正通知书》(玉市监责改〔2025〕12号)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0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