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5年第30期)
近期,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速冻食品、保健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其他食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共25类共33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20批次(见附件),检出质量指标不合格问题项目。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大肠菌群超标问题
兴业县石南镇锅富帅餐饮服务部(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自消餐具(碗)”、玉林市玉州区大韩馆自助餐厅销售的“自消餐具(杯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吡虫啉超标问题
玉林市玉州区恒丰果业批发部和玉林市玉州区苏十三水果批发部和容县容西和天百货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吡唑醚菌酯超标问题
兴业县北市镇供销社广隆超市销售的“台农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毒死蜱超标问题
陆川县惠客隆超市中心(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香葱”,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镉(以Cd计)超标问题
博白县新田镇马田共好百货销售的“姜”、陆川县平乐镇四季发冻品店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超标问题
北流市康美食品店销售的“鸡尖串”、容县莫树宏腊味摊销售的“腊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甲氧苄啶超标问题
玉林市福绵区皆惠百货超市销售的“乌鸡肉”,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超标问题
玉林市玉州区鲜果坊水果店销售的“砂糖桔”,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超标问题
玉林市玉州区怀府铁棍山药批发部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铅(以Pb计)超标问题
博白县金豪超市销售的“本地姜”、陈健销售的“沙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噻虫胺超标问题
北流市品冠百货超市销售的“红米椒”、容县容西和天百货店销售的“山东姜”、陆川县福万家超市销售的“香蕉”、陆川县乌石镇万客隆超市销售的“指天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开展核查处置相关工作,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同一批次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特此通告。
附件:1.检验项目
2.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2025年第三十期)
3.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2025年第三十期)
4. 不合格项目说明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 14日
特别声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排查风险为目的组织的食品抽样检验活动,仅是对抽检批次食品的监督行为;本期公布的抽检信息不代表该类食品的整体质量安全状况,此通告目的在于食品安全监管和接受社会监督,禁止他人断章取义、随意删减,可整版转载采用。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