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5年第21期)

发布日期: 2025-09-25 17:15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5年第21期)

近期,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速冻食品、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其他食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共26类共85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25批次(见附件),检出质量指标不合格问题、噻虫胺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噻虫胺超标问题
    玉林市玉州区麦德好便利店销售“红萝卜”、封汉波和玉林市玉州区万顺便利江滨路店销售“青尖椒”、兴业县北市镇大乐惠百货商店和博白县沙河镇晓东食品蔬菜店销售“尖椒”、博白县宝优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销售“黄皮牛角椒”、玉林市玉州区冠天福超市销售“螺丝椒”、北流市六麻镇瑞凭青菜摊和何良军(容州市场)销售“豆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噻虫嗪超标问题
    何良军(容州市场)销售“豆角”、容县石头镇惠万众超市销售“青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倍硫磷超标问题
    北流市六麻镇瑞凭青菜摊销售“豆角”,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大肠菌群超标问题
  博白县径口镇和谐金榜超市销售“绿豆冰沙”、北流市山围镇义合卷粉加工厂销售“鲜湿粉条”,大肠杆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吡唑醚菌酯超标问题

广西玉林日华超级市场有限公司销售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菌落总数超标问题

博白县径口镇和谐金榜超市销售的“绿豆沙冰”、北流市山围镇义合卷粉加工厂销售“鲜湿粉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丙环唑超标问题

北流市万佳登超市销售的“香葱”,丙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甲拌磷超标问题

广西有田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胡萝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氟虫腈超标问题

甘汉强(容州市场)和黎雪和李鸿兰(石寨市场)销售的“胡萝卜”,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甲氧苄啶超标问题

北流市大家乐百货超市和北流市建强副食店和陆川县滩面镇清平蔬菜店销售的“鸡蛋”,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地美硝唑超标问题

北流市大家乐百货超市和北流市建强副食店销售的“鸡蛋”,地美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亮蓝超标问题

陆川县乐享福润家生活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香芋包”,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苋菜红超标问题

陆川县乐享福润家生活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香芋包”,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磺胺类(总量)超标问题

陆川县滩面镇清平蔬菜店销售的“鸡蛋”,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螨超标问题

北流市沙垌亚金水果店销售的“黄糖”,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以Pb计)超标问题

北流市洪天副食店销售的“黑芝麻”,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戊唑醇超标问题

玉林市玉州区百新百货店销售的“香葱”,戊唑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八、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开展核查处置相关工作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同一批次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特此通告。

附件:1.检验项目

2.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2025年第二十一期

3.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2025年第二十一期

4. 不合格项目说明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917

特别声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排查风险为目的组织的食品抽样检验活动,仅是对抽检批次食品的监督行为;本期公布的抽检信息不代表该类食品的整体质量安全状况,此通告目的在于食品安全监管和接受社会监督,禁止他人断章取义、随意删减,可整版转载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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