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玉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办理玉林市本级企业登记注册。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监督,并依据委托开展调查。
(五)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违法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等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玉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实施全市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全市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协助开展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市场监督管理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安全事件和重大质量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市场监督管理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经营和食盐生产经营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监督企业标准的实施。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规范标准化活动。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划指导全市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全市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拟订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工作机制并组织实施。参与开展相关工作对外谈判。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六)组织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扶持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十七)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度。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工作,并负责对外联络与合作交流。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承担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等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企业。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做好产权确权、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指导县(市)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十八)负责自治区下放市本级的食品生产,市本级食品经营,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行政许可和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的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十九)负责组织实施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和化妆品安全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查处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要求提供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经营企业相关信息和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支持。
(二十)完成玉林市委、玉林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市场监管部门包含单位7个,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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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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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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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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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 |
参公事业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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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食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 |
全额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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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与监控中心 |
全额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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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信息服务中心 |
全额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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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
全额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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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检验检测研究院 |
全额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等共37个职能科室。具体是:办公室、综合改革科、政策法规科、执法和反垄断科、行政许可和登记注册科(行政审批办公室)、信用监督管理科、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科、网络交易监督科、消费环境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监测科)、食品安全协调科、应急处置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科、特殊食品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科、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管科、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科、标准化科、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科、商标监督管理科、科技信息科、宣传和对外交流合作科、财务和审计科、人事科、玉林市知识产权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市小个专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行政机构有5个,为正科级,分别是:
(一)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分局。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全市性的综合整治活动和专项执法工作;负责查办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商标违法案件;查办本局作为登记机关(许可、审批机关)需对市场主体作出罚款、吊销、撤销许可证照的违法案件;查办专利违法案件;承担组织查办、督查督办有全市性影响或跨区域的大案要案、疑难案件和典型案件工作。
(二)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分局。主要职责: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负责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
(三)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主要职责:将原工商12315、质检12365、食药12331、价监12358、知识产权12330等五条投诉举报热线及平台整合到12315投诉举报平台,负责本局12315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市场监督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处理。
(四)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玉东分局。主要职责:负责玉东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分局下设3个的派出机构,分别是:环东市场监督管理所、茂林市场监督管理所、玉东市场监督管理所(原名山市场监督管理所)。
(五)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生产资料与生产要素市场管理分局。主要职责:负责玉林城区的金融市场(指银行、证券、期货、保险)、房地产市场实施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下设5个的派出机构,分别是:环北市场监督管理所(直属一所),环西市场监督管理所(直属二所),机动车辆市场监督管理所(直属三所),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所(直属四所),生产要素市场监督管理所(直属五所)。
玉林市市场监管部门编制总数为377人,其中行政编制181人,事业编制196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15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738人,其中行政在职182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15人,事业在职163人,退休人员378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聘用人员111人,遗属17人。具体情况如下:
1.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本级,行政编制181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15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498人,其中行政在职182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15人,退休人员301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聘用人员17人,遗属16人。
2.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参公事业编制5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0人,其中事业在职38人,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
3.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事业编制6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93人,其中事业在职57人,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聘用人员19人,遗属1人。
4.玉林市检验检测研究院,事业编制48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70人,其中事业在职42人,离退休人员28人。编外聘用人员75人。
5.玉林市食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事业编制4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4人,其中事业在职4人,离退休人员0人。
6.玉林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与监控中心,事业编制8人,实有供养财政人数6人,其中事业在职6人,离退休人员0人。
7.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信息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7人,其中事业在职16人,离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收入12468.8万元,总支出12468.8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减少1020.46万元,减少7.57%,主要原因:一是自治区食品药品专项补助资金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436.3万元;二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本部门二层单位玉林市检验检测研究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601.46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减少1020.46万元,减少7.57%,主要原因:一是自治区食品药品专项补助资金支出比上年减少436.3万元;二是本部门二层单位玉林市检验检测研究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比上年减少601.46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收入12522.08万元(包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入数),较上年减少2131.18万元,减少14.54%。主要原因一是自治区食品药品专项补助资金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436.3万元;二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本部门二层单位玉林市检验检测研究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601.46万元,三是上年结转结余比上年减少1110.72万元。部门收入主要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76.84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67.7%,同比减少752.45万元,下降8.15%。包括上级补助和本级财政拨款,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082.8万元,比上年减少436.3万元,主要原因是自治区食品药品专项补助资金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本级财政拨款7394.04万元,比上年减少316.1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级财政根据财力安排,将部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调整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36.45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2.69%,同比增加336.4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级财政根据财力安排,将部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调整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3650.51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29.15%,同比减少601.46万元,下降14.15%。主要原因是:受经济下行环境影响,本部门二层单位玉林市检验检测研究经营收入预期降低。
其他收入5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0.04%,同比减少3万元,下降37.5%。主要是重新核算了自治区药监局玉林分局水电、物业等办公场所运转费用。
上年结转结余53.28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0.43%,同比减少1110.72万元,下降95.42%。主要原因是根据本级财政部门有关预算编制要求,本级及自治区级上年未列支结转预算经费不纳入本年年初预算。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支出12522.08万元(包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支出数),较上年减少2131.18万元,减少14.54%。主要原因一是自治区食品药品专项补助资金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436.3万元;二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本部门二层单位玉林市检验检测研究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601.46万元,三是上年结转结余比上年减少1110.72万元。部门支出主要包括:
基本支出预算7174.64万元,同比增加38.45万元,增长0.54%,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部门有关批复,在职行政事业人员基础工资进行了调整,比上年度有所增加;二是本年度我部门在职人数比上年减少3人(其中玉林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在职人员减少8人、玉林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与监控中心事业在职人员增加1人、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参公事业在职人员减少1人、玉林市检验检测研究院事业在职人员增加5人),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度减少,综合两者变动因素,2025年度基本支出预算比上年略有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5294.16万元,同比减少1058.91万元,下降16.67%,主要原因一是纳入年初预算的自治区级食品药品专项补助资金支出比上年度减少436.3万元;二是本部门二层单位玉林市检验检测研究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比上年度减少601.46万元。
上年未列支结转资金支出53.28万元,同比减少1110.72万元,下降95.42%。主要原因是根据本级财政部门有关预算编制要求,本级及自治区级上年未列支结转预算经费不纳入本年年初预算收支范围。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共336.45万元,较上年增加336.45万元,主要是本级财政安排的维持单位运转所需的保障性项目经费,增长原因是:根据市财政的预算编制要求编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7.92万元,同口径比2024年增加3.09万元,增长3.64%,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安排76万元,比上年增加5.4万元,增长7.65%,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安排76万元,比上年增加5.4万元,增长7.6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玉林市市场监管局本级现有的31辆执法执勤车辆的使用年限都已比较长,故障率高发,所需维修费用较高,根据2025年预算编制要求,在控制“三公两费”总量比上年预算批复数不增加的前提下,从会议费、培训费中调剂部分预算额度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11.92万元,比上年减少2.31万元,下降16.2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玉林市市场监管局本级根据上两年公务接待费的开支情况,结合贯彻落实过紧日子思想的要求,调减了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四)会议费2025年预算安排5.37万元,比上年减少3.01万元,下降35.9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玉林市市场监管局本级上年安排的会议费支出预算8万元,本年度是5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部分预算额度调剂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培训费2025年预算安排20.06万元,比上年减少3.34万元,下降14.2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玉林市市场监管局本级上年安排的培训费支出预算18万元,本年度是15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部分预算额度调剂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和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两个单位,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我部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58.7万元,较上年减少9.97万元,增长下降1.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行政和参公事业在职人数比上年减少9人,定额公用经费支出预算相应减少。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2240万元,同比减少622.08万元,下降21.74%,主要原因是年度总体收入减少,可用于安排政府采购的资金预算相应也减少。
按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6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11.4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1145.1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692.2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132.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399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行政执法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4台(套)。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我部门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市直项目15个,预算资金5294.16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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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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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下达2025年市场监管相关补助资金 |
831 |
1.完成食品监督抽检数量≥9556批次 2.食品抽检不合格率≥2% 3.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100% 4.食品抽检应公布信息公布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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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下达2025年药品监管相关补助资金 |
251.8 |
1.药品监督抽验数量≥466批次 2.化妆品监督抽验数量≥120批次 3.医疗器械监督抽验数量≥30批次 4.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量≥5949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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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聘用编外人员经费 |
104 |
1.使用财政资金编外聘用人员≤17人 2.食品生产职业检查员≥4人 3.食品安全监管协管员≥25人 4.退休党支部委员≤15人 5.支付工资及社保费及时性:按月支付 |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二、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资金预算安排情况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