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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10-08 09:44     来源: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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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办理玉林市本级企业登记注册。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监督,并依据委托开展调查。

(五)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违法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等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玉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实施全市高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全市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协助开展纤维质量监督工作。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市场监督管理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安全事件和重大质量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市场监督管理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经营和食盐生产经营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监督企业标准的实施。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规范标准化活动。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划指导全市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全市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拟订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工作机制并组织实施。参与开展相关工作对外谈判。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六)组织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扶持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十七)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度。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工作,并负责对外联络与合作交流。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承担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等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企业。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做好产权确权、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指导县(市)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十八)负责自治区下放市本级的食品生产,市本级食品经营,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行政许可和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的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十九)负责组织实施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和化妆品安全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查处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要求提供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经营企业相关信息和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支持。

(二十)完成玉林市委、玉林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建设。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大力推广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进一步减少与市场监督管理有关的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 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加快整合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领域政务服务窗口, 大力推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 提升对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服务水平。加强12315投诉举报平台建设, 优化发挥平台功能作用。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管理,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进行监管和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4.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国建设,优化知识产权激励机制,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5.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 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市场监管部门包含单位7个,具体如下:

1.行政单位1个: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

3.公益一类全额事业单位4个:玉林市食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非独立核算)、玉林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与监控中心(非独立核算)、玉林市市场监管信息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4.公益二类全额事业单位1个:玉林市检验检测研究院。

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等共37个职能科室。具体是:办公室、综合改革科、政策法规科、执法和反垄断科行政许可和登记注册科、信用监督管理科、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科、网络交易监督科、消费环境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协调科、应急处置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科、特殊食品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科、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管科、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科、标准化科、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科、商标监督管理科、科技信息科、宣传和对外交流合作科、财务和审计科、人事科、玉林市知识产权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市小个专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行政机构有5个,为正科级,分别是:

(一)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分局。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全市性的综合整治活动和专项执法工作;负责查办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商标违法案件;查办本局作为登记机关(许可、审批机关)需对市场主体作出罚款、吊销、撤销许可证照的违法案件;查办专利违法案件;承担组织查办、督查督办有全市性影响或跨区域的大案要案、疑难案件和典型案件工作。

(二)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分局。主要职责: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负责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

(三)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主要职责:将原工商12315、质检12365、食药12331、价监12358、知识产权12330等五条投诉举报热线及平台整合到12315投诉举报平台,负责本局12315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市场监督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处理。

(四)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玉东分局。主要职责:负责玉东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分局下设3个的派出机构,分别是:环东市场监督管理所、茂林市场监督管理所、玉东市场监督管理所(原名山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生产资料与生产要素市场管理分局。主要职责:按照行业管理原则对玉林城区的金融市场(指银行、证券、期货、保险)、房地产市场(下称“金融市场、房地产市场”)实施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下设5个的派出机构,分别是环北市场监督管理所(直属一所),环西市场监督管理所(直属二所),机动车辆市场监督管理所(直属三所),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所(直属四所),生产要素市场监督管理所(直属五所)

玉林市市场监管部门编制总数为400人,其中行政编制189人,事业编制196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15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361人,其中行政在职190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1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39人,非参公事业人员117人。其他编制外聘用人员114人,遗属21人。具体情况如下:

1.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本级,行政编制189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15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05人,其中行政在职190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15人。其他编制外聘用人员22人,遗属18人。

2.玉林市食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事业编制4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4人,其中事业在职4人。

3.玉林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与监控中心,事业编制8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人,其中事业在职5人。

4.玉林市市场监管信息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6人,其中事业在职16人。

5.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原玉林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参公事业编制5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2人,其中事业在职39人。

6.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事业编制6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7人,其中事业在职57人。其他编制外聘用人员20人,遗属3人。

7.玉林市检验检测研究院,事业编制48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35人,其中事业在职35人。其他编制外聘用人员72人。

第二部分: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报表详见附件: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3年度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2855.2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2748.73万元, 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746.07万元,下降5.4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301.09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021.12万元,下降9.02%,主要原因:一是受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影响,2023年度自治区食品药品和知识产权奖励专项经费收入比上年度减少897.68万元;二是本级预算项目收入比上年度减少763.69万元;三是由于人员工资福利政策变化,在职和退休人员支出比上年增加624.62万元,综合增减变动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1021.1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02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5.02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年中追加下达的上年度项目欠款经费。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4.事业收入2191.73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61.76万元,下降2.74%,主要原因是受市场环境影响,市检验检测研究所部分业务款项未能及时到账,导致事业收入较上年度减少。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

6.其他收入170.89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70.89万元,增长-- %,主要原因是自治区下达给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的科研项目合作经费。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8.上年结转和结余106.5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0.89万元,增长315.36 %,主要原因是自治区下达的2022年度知识产权奖励经费85.04万元和药品安全专项资金21.5万元在当年度未能安排支出,结转到2023年使用。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2855.2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2755.57万元, 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746.07万元,下降5.4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0274.8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改革性补贴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和项目实施费用开支。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81.76万元,下降0.79%,主要原因:一是根据有关政策,本年度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和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发放标准提高,相应人员支出比上年增加;二是受财政收支矛盾影响,自治区食品药品专项资金支出比上年度减少480.21万元,综合增加因素后本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上年有所下降。

2.科学技术支出(类)110.04万元,主要是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市检验检测研究院与上级部门合作或受其他单位委托开展的科研项目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856.98万元,下降88.6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支付了以前年度区市共建实验室的项目欠款806.6万元,本年度没有此类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1.1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食品药品安全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1.1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没有该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220.9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缴纳职工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抚恤金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6.71万元,增长9.58%,主要原因是根据有关政策,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从0.6万元/人.年提高到1万元/人.年,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534.4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员工的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7.07万元,下降1.31%,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年末行政事业在职人数比上年减少19人,相应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6.城乡社区支出(类)85.0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市市场监管局上年度项目欠款。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5.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没有该项目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13.34万元,主要用于市检验检测研究受其他单位开展的科研项目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8万元,增长425.2%,主要原因:受财政收支压力影响,部分科研项目费用在上年度未能及时支付,延迟到本年度才得到支付,因此导致支出比上年增长较大。

8.住房保障支出(类)495.5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员工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36万元,增长0.07%,主要原因:一是受在职人数减少的影响,玉林市市场监管局本年度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减少25.71万元;二是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补缴了以前年度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本年度比上年支出增加18.92万元;三是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玉林市检验检测研究院在职人员正常增资导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综合增减变动之下,本部门2023年度住房保障支出与上年基本持平。

9.结余分配 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10.年末结转和结余99.6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4.04万元,增长288.65%,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本部门年末结转和结余25.65万元已经全部上缴本级财政,本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99.69万元全部是自治区科技厅下达给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的科研项目经费结余。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07.63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914.58万元,下降8.08%。其中:基本支出8574.33万元,项目支出1833.3万元。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616.21万元,支出决算为1040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6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5918.75万元,支出决算为808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57%。预决算差异原因:一是2022年度在职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和死亡人员一次性抚恤金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二是本年度在职和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政策发生变化,实际人员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三是自治区下达的食品安全专项补助资金633.42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改革性补贴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和项目实施费用开支。

(二)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38.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7%。预决算差异原因:受财政支出平衡影响,部分费用未能及时支付。主要用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市检验检测研究院与上级部门合作或受其他单位委托开展的科研项目支出。

(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预决算差异原因:本部门在年初未编列该项预算。主要用于保障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食品药品安全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001.06万元,支出决算为122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97%。预决算差异原因:一是根据有关政策,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从0.6万元/人.年提高到1万元/人.年,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增加;二是退休人员春节慰问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缴纳职工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抚恤金等。

(五)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545.15万元,支出决算为534.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4%。预决算差异原因:本部门2023年退休、离职共19人,相应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减少。主要用于缴纳员工的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等。

(六)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5.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预决算差异原因:本部门在年初未编列该项预算。主要用于支付市市场监管局上年度项目欠款。

(七)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4%。预决算差异原因:受财政收支压力影响,部分科研项目费用在上年度未能及时支付,延迟到本年度才得到支付。主要用于市检验检测研究受其他单位开展的科研项目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503.77万元,支出决算为495.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7%。预决算差异原因:本部门2023年退休、离职共19人,相应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减少。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员工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74.3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949.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1%,预决算差异原因:一是财政追加在职人员2022年度绩效考评奖励经费;二是根据有关政策,本年度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发放标准提高,实际人员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89.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5%,预决算差异原因:一是厉行节约,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二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本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部分运转经费未能得到支付。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5.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9.97%,预决算差异原因:一是死亡抚恤金支出未和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费支出纳入年初预算;二是根据有关政策,本年度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发放标准提高,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85.02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5.02万元,增长-%。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5.02万元。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5.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85.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预决算差异原因:本部门在年初未编列该项预算。主要用于支付市市场监管局上年度项目欠款。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万元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68万元,完成预算的81.05%,比上年减少0.7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加强了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比上年有所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7.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3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2023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为零。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7.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年增减(减少)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7.7万元,完成预算的83.77%,比上年减少4.03万元,原因是根据市财政局有关要求,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压减10%,因此实际公务用车运行支出比预算、上年数减少。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市场监管、执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4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57.7万元,平均每辆1.37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0.3万元,完成预算的68.58%, 比上年增加3.25万元,原因是我部门在信用监管、高高质量发展等工作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绩,区内外单位前来考察学习的人员较上年有所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01次,人次837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9.6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2.76万元,降低5.14%。主要原因:根据市财政局有关要求,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压减10%,同时我部门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对培训费、会议费等支出进行进一步压减。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5万元,增长0.57 %。主要原因是: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和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我局开展了“铁拳.桂在真打”等专项执法行动,各基层单位监管人员因公出差费用比上年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12.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7.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95.2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32.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9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65.2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60.3%;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4.6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42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2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市检验检测研究院所配备的检测业务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21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4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181.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按照自评全覆盖要求,自评覆盖面原则上应达100%,下同)。组织对2023年度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5.02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

组织对“2023年自治区市场监管相关补助资金”等46 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81.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5.0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职能绩效目标完成度基本达到设定值,年度预算编制完整性、项目支出合规性、预算编制细化程度、预算控制率、预决算编制说明、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等均符合财政有关规定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29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63.04 %;8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7.39%;5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87%;4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8.69%;。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由于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项目经费预算执行率低;二是部分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不规范,导致自评工作缺乏对照值,导致自评评分、自评等次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工作,提升预算执行率;二是加强对预算编制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主管部门加强对二层单位上报数据的审核工作,确保各单位报送的项目绩效目标设置规范合理,具有可执行性。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①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3年自治区市场监管相关补助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94.71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73万元,执行数为410.16万元,完成预算的53.0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食品监督抽检7653批次;二是建设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平台1个;三是开展高高质量发展工作(市长质量奖)1项。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是由于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项目经费预算执行率低。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工作,提升预算执行率

②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专项资金(药品部分)”项目自评得分为93.5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7万元,执行数为111.11万元,完成预算的35.0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中药材市场质量监测专项抽检140批次;二是完成药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督抽检342批次;三是完成药店和诊所监督抽检141批次。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是由于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部分项目费用未能及时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工作,提升预算执行率

③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区市共建实验室运行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8万元,执行数为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进口药材检测品种20种;二是完成进口药材检测521批次;三是玉林实验室调派人员数量8人。自评发现问题:无。

3)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自评得分97.37分,自评等级为一等,财政复核结果为一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玉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玉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玉林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