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玉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办理玉林市本级企业登记注册。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监督,并依据委托开展调查。
(五)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违法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等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玉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实施全市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全市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协助开展纤维质量监督工作。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市场监督管理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安全事件和重大质量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市场监督管理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经营和食盐生产经营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监督企业标准的实施。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规范标准化活动。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划指导全市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全市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拟订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工作机制并组织实施。参与开展相关工作对外谈判。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六)组织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扶持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十七)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度。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工作,并负责对外联络与合作交流。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承担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等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企业。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做好产权确权、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指导县(市)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十八)负责自治区下放市本级的食品生产,市本级食品经营,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行政许可和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的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十九)负责组织实施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和化妆品安全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查处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要求提供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经营企业相关信息和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支持。
(二十)完成玉林市委、玉林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建设。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大力推广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进一步减少与市场监督管理有关的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 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加快整合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领域政务服务窗口, 大力推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 提升对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服务水平。加强12315投诉举报平台建设, 优化发挥平台功能作用。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管理,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进行监管和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4.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玉建设,优化知识产权激励机制,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5.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 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玉林市市场监管部门包含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5个。行政单位是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本级。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玉林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玉林市食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玉林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与监控中心、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玉林市市场监督信息服务中心和玉林市检验检测研究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本级财务负责核算本级、市食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与监控中心和市市场监督信息服务中心。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市检验检测研究院和市检验检测研究院财务实行独立核算。
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等共37个职能科室。具体是:办公室、综合改革科、政策法规科、执法和反垄断科、行政许可和登记注册科(行政审批办公室)、信用监督管理科、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科、网络交易监督科、消费环境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监测科)、食品安全协调科、应急处置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科、特殊食品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科、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管科、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科、标准化科、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科、商标监督管理科、科技信息科、宣传和对外交流合作科、财务和审计科、人事科、玉林市知识产权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市小个专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行政机构有5个,为正科级,分别是:
(一)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分局。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全市性的综合整治活动和专项执法工作;负责查办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商标违法案件;查办本局作为登记机关(许可、审批机关)需对市场主体作出罚款、吊销、撤销许可证照的违法案件;查办专利违法案件;承担组织查办、督查督办有全市性影响或跨区域的大案要案、疑难案件和典型案件工作。
(二)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分局。主要职责: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负责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
(三)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主要职责:将原工商12315、质检12365、食药12331、价监12358、知识产权12330等五条投诉举报热线及平台整合到12315投诉举报平台,负责本局12315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市场监督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处理。
(四)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玉东分局。主要职责:负责玉东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分局下设3个的派出机构,分别是:环东市场监督管理所、茂林市场监督管理所、玉东市场监督管理所(原名山市场监督管理所)。
(五)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生产资料与生产要素市场管理分局。主要职责:按照行业管理原则对玉林城区的金融市场(指银行、证券、期货、保险)、房地产市场(下称“金融市场、房地产市场”)实施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下设5个的派出机构,分别是:环北市场监督管理所(直属一所),环西市场监督管理所(直属二所),机动车辆市场监督管理所(直属三所),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所(直属四所),生产要素市场监督管理所(直属五所)。
玉林市市场监管部门编制总数为384人,其中行政编制188人,事业编制181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15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730人,其中行政在职219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1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44人,非参公事业人员100人,退休人员353人(其中离休0人)。其他编制外聘用人员205人。具体情况如下:
1.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本级,行政编制188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15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21人,其中行政在职219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14人,退休人员288人(其中离休0人)。其他聘用人员41人。
2.玉林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参公事业编制5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1人,其中事业在职44人,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其他 聘用人员1人。
3.玉林市食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事业编制4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4人,其中事业在职4人,离退休人员0人。
4.玉林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与监控中心,事业编制8人,实有供养财政人数5人,其中事业在职5人,离退休人员0人。
5.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事业编制6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87人,其中事业在职56人,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0人)。其他 聘用人员20人。
6.玉林市市场监督信息服务中心,事业编制7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3人,其中事业在职3人,离退休人员0人。
7.玉林市检验检测研究院,事业编制48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7人,其中事业在职32人,离退休人员25人。其他 聘用人员143人。
第二部分: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以上报表详见附件: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12027.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856.73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819.42万元,下降6.3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75.68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524.64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受新冠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影响,本级财政收入锐减,财政支出紧张,除“三保”支出外,其他支出较往年偏少,到2021年12月31日止,市场监管部门有1689.32万元项目资金未付。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2.4 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安排原市工商局西部工商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工程尾款32.4万元,本年度没有安排。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
4.事业收入1881.06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0.59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市检验检测研究院部分经营收入没能及时回款。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7.7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在2021年度没有取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171.1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14.03万元,下降55.57%,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度加大了预算执行力度,结转和结余金额减少;二是实行零基预算,市财政规定除上级专项资金准予结余外,市本级预算安排的资金结余,财政一律收回不予再安排使用。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12027.8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2002.23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819.42万元,下降6.38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9650.9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改革性补贴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和项目实施费用开支。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788.75万元,下降7.56 %,主要原因:受新冠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影响,本级财政收入锐减,财政支出紧张,除“三保”支出外,其他支出较往年偏少,到2021年12月31日止,市场监管部门有1689.32万元项目资金没有得到支付。
2.科学技术支出(类)8.6万元,主要是市检验检测研究院受市科技局委托开展动植物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集成与应用研究开支。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13万元,增长32.92 %,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前,知识产权奖励补助经费由科技局管理,放在此类核算,机构改革后,此职能划入市场监管,故2021年则列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中的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285.1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缴纳职工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抚恤金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7.97万元,增长2.22 %,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基数比上年度有所提高;二是退休人员比上年增加5人,相应增加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532.2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员工的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67.7万元,增长14.57 %,主要原因:本年度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比上年有所提高。
5.城乡社区支出(类)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2.4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2020年财政安排西部工商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资金,放在此项核算,2021年度没有此项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17.46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7.46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该项目是2021年度市农业农村局拨付的化肥检测经费,上年度没有此项目支出。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1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7.46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该项目是2021年度玉林中药材(含香辛料)质量监测检验平台建设费用,上年度没有此项目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496.7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员工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70.24万元,增长16.47 %,主要原因: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比上年有所提高。
9.结余分配 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10.年末结转和结余25.6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94.77万元,下降88.36 %,主要原因:一是各预算单位加强财务管理,改进了预算编制,加大预算执行力度,从而减少了年末结转和结余金额;二是2021年度除上级专项资金准予结转外,年终未列支的市本级预算资金,财政一律收回不予再安排使用。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21.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3.3万元,下降4.92%。其中:基本支出7615.38万元,项目支出2505.65万元。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019.62万元,支出决算为1012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2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727.58万元,支出决算为7769.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49%,主要原因:一是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21年食品监管补助资金1160万元和药品监管专项资金312.4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二是发放2020年度绩效考评奖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主要用于:一是发放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二是支付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费等公用经费支出;三是开展、推进职能工作所需各类业务项目支出。
(二)科学技术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6万元,支出决算为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是市检验检测研究院受市科技局委托开展动植物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集成与应用研究开支。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25.99万元,支出决算为128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3%,主要原因:202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比上年有所提高。主要用于:一是支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230.47万元;二是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障缴费支出663.34万元;三是支付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31.79万元;四是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补助及退休人员春节慰问支出57.28万元;五是其他养老支出2.3万元。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32.27万元,支出决算为532.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307.43万元;二是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20.31万元;三是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53万元。
(五)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7.46万元,支出决算为17.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受市农业农村局委托,市检验检测研究院开展农资检测的检测费用支出。
(六)商业服务等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2021年度玉林中药材(含香辛料)质量监测检验平台建设。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96.73万元,支出决算为496.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职工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15.38万元,比上年减少118.36万元,下降1.5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20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42%,主要原因:一是财政追加在职人员2020年度绩效考评奖励经费,二是职工社保缴费基数比上年度有所提高。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17.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8%,主要原因:1.厉行节约,树立过紧日子思想;2.受新冠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影响,本级财政收入锐减,财政支出紧张,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6.96%,主要原因:一是财政追加2021年死亡抚恤金支出121.88万元,二是支出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费57万元。以上两项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2.4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编列该项支出预算,亦未发生该项支出。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 元,支出决算为0元。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6.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97%,比上年减少6.53万元,下降8.97%。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下降较大。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8.3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8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2021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为零。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8.3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8.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65%,比上年减少10.37万元,下降15.09%,主要原因:一是平时加强车辆养护,确保车辆安全;三市检验检测研究院租赁车辆进行抽检业务产生的运行费,列入其他交通费科目核算。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玉林市市场监管部门4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4辆,全年运行费支出58.36万元,平均每辆1.0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7.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29%, 比上年增加3.84万元,增长94.81%,主要原因:上年度受新冠疫情影响较大,公务接待类支出较正常水平偏低,2021年度随着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和各项监管业务的加强,有关单位到本单位交流、学习的人数及批次比上年明显增多。国内公务接待批次96次,接待661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7.3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9.2万元,降低2.05%。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市财政资金紧缺,我局积极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各项支出。比2020年增加31.75万元,增长3.58%。主要原因是:根据市财政局有关预算编制要求,本年度我局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列入公用经费核算,而上年度该项支出是列入项目支出核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41.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05.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8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12.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75.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7.9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98.6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7.11%。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84.24%;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9.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4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用车9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8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9个,共涉及资金2120.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4.63%。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
组织对“知识产权工作经费”等19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20.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职能绩效目标完成度均超过95%,年度预算编制完整性、项目支出合规性、预算编制细化程度、预算控制率、预决算编制说明、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等均符合财政有关规定。
组织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个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002.23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职能绩效目标完成度超过90%,年度预算编制完整性、项目支出合规性、预算编制细化程度、预算控制率、预决算编制说明、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等均符合财政有关规定。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部门2021年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如下:
(1)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1年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组织对“知识产权工作经费”等7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4.68万元,具体如下:
①知识产权工作经费项目自评总分94分。本项目设定的年初绩效目标:一是落实玉林市人民政府及部门制定的专利补助和奖励政策,促进技术创新;二是进行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玉林展区布置,做好参展保障工作;三是开展玉林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激发群众科技研究和文艺创作的热情。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由于新冠疫情影响,自治区未举办2021年度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因此没有组织参加2021年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二是受财政资金紧缺的因素影响,2021年度符合政策规定的专利奖励和补助117.45万元未能及时拨付给有关单位。
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经费项目自评总分94分。本项目设定的年初绩效目标:一是印制营业执照芯5万份,推进新版营业执照换照工作;二是印制企业注册登记表格、企业开办宣传资料,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工作;三是开展“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研究。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受财政资金紧缺的因素影响,“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研究服务的合同款项未能付清,其他各项工作指标基本达到预期目的。
③监管工作经费项目自评总分88分。本项目设定的年初绩效目标:一是在辖区内各重点农贸市场建立规范公告、公示专栏10面以上;二是在电视媒体或户外媒体投放打击传销公益广告1期以上;三是开展重大保障应急演练活动1次;四是开展12315消费投诉公示活动1期以上;五是通过购买服务开展广告监测监管工作;六是通过购买服务开展网络商品交易监测监管工作;七是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服务非公经济宣传月活动、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店活动等宣传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受财政资金紧缺的因素影响,重大保障应急演练活动未能开展,网络商品交易监测服务合同款项没有得到付清,其他各项工作指标基本达到预期目的。
④执法工作经费项目自评总分94分。本项目设定的年初绩效目标:一是开展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现场核(检)查不少于800家;二是建立不低于3人的食品安全职业化检查员队伍;三是开展2021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市抽”工作900批次以上;四是开展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受财政资金紧缺的因素影响,2021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市抽”服务合同款项未能付清,其他各项工作指标基本达到预期目的。
⑤其他工作经费项目自评总分94分。本项目设定的年初绩效目标:一是保障我局7名驻村工作队员(含2名第一书记)帮扶经费,驻村补助、差旅费等乡村振兴工作经费;二是开展在职干部健康体检1次;三是购置台式电脑25台,打印机10台等办公设备;四是开展小个专“强基创星活动”1次;五是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市抽”1100批次以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受财政资金紧缺的因素影响,2021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市抽”服务合同款项未能付清,其他各项工作指标基本达到预期目的。
⑥单位运转经费项目自评总分88分。本项目是通过非税收入支出预算安排的预算项目,设定的年初绩效目标:一是保障聘用辅助人员37人的工资及社保费;二是对局机关电动车棚进行改造扩建;三是加装市局办公楼电梯1部;四是开展创建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五是开展工业产品质量抽检500批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受财政资金紧缺的因素影响,加装市局办公楼电梯的预算取消、创建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中购买玉林市产业专利导航分析报告服务的合同款项29.8万元没有得到支付、工业产品质量抽检费用33.2万元未得到支付。
⑦2021年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资金(食品部分)项目自评总分94分。本项目是自治区食品安全专项补助资金安排的预算支出,设定的年初绩效目标:一是开展食品监督抽检“区抽”10466批次;二是开展食品评价性抽检1623批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年度我局已按绩效目标要求完成了相关的抽检任务,但是受财政资金紧缺的因素影响,抽检费用没有及时付清。
(2)玉林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1年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组织对“区市共建实验室经费”等7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5.93万元,具体如下:
①聘用人员经费项目自评总分96分。本项目设定的年初绩效目标是:支付23名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费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
②业务运行经费项目自评总分93分。本项目设定的年初绩效目标是:保障单位能正常开展业务所需的办公费、物业管理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日常支出。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
③仪器设备购置费项目自评总分93分。本项目设定的年初绩效目标是:采购气相色谱仪等检测设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在部门预算批复后及时按照批复内容进行仪器设备的采购,使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按时完成,但由于财政资金问题,该项目的资金支付进度为零。
④区市共建实验室经费项目自评总分92分。本项目设定的年初绩效目标是:采购实验室仪器设备及负担实验室人员经费。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该项目按照年初设定绩效目标有序执行并圆满完成目标,玉林实验室如期建成并投入使用,为送检企业减少时间、物流成本,帮助中药材(含香辛料)企业和个体户实现在家门口清关,达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由于玉林财政紧缩原因,项目资金的支付率仅有50.22%。
⑤委托检验收入经费项目自评总分96分。本项目设定的年初绩效目标是:购买检验样品、必要试剂耗材、专用设备以及保障其他直接或间接用于检验业务的开支。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
⑥2021年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资金(食品部分)项目自评总分96分。本项目是自治区食品安全专项补助资金安排的预算支出,设定的年初绩效目标是:完成食品监督抽检“区抽”1400批次以上,完成食品评价性抽检72批次以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
⑦2021年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资金(药品部分)项目自评总分96分。本项目是自治区药品安全专项补助资金安排的预算支出,设定的年初绩效目标:一是维护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哨点数量1个;二是不良反应监测人员培训数量2人以上;三是开展医疗器械监督抽验5批次以上;四是药品监督抽验任务数580批次以上;五是化妆品监督抽验任务数120批次以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
(3)玉林市检验检测研究院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1年市检验检测研究院组织对“检验检测专项业务费”等5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2107.4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59.87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1647.58万元,具体如下: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计量标准设备购置项目评分为87分。其他业务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1 分。检验检测专项业务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1分。食品监督抽查项目评分为92分。集贸市场衡器及医用三源免费检定项目评分为91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企业有时会集中送样来检测;二是计量强检周期检定,我院检测人员和设备有限,检测及时率受影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对检测人员和设备的投入,提高检测能力,扩大检测范围;二是积极与企业沟通,合理安排检测时间,将人员、设备达到最优利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
附件:1. (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 (食品药品检测中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3. (检验检测研究院)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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