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暨提升食品安全满意度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5-17 18:00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暨提升食品安全满意度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部门:

经市市场监管局同意,现将《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暨提升食品安全满意度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暨提升食品安全满意度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玉林市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布置会精神和《2022年玉林市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推进工作方案》(玉食安委〔2022〕1号)以及《2022年玉林市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暨提升食品安全满意度宣传工作方案》(玉食安办〔2022〕5号)要求,为扎实做好宣传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2022年玉林市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暨提升食品安全满意度宣传工作方案》(玉食安办〔2022〕5号)文件的要求,围绕我局宣传工作任务,集中力量,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营造良好的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氛围,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二、宣传时间

即日起至创城验收后半个月止。

三、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传统媒体、网站和新媒体宣传

1.在玉林日报开设“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专题专栏。(责任单位:市局食品协调科;完场时限:2022年5月31日前)

2.在玉林广播电视台开设“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专题专栏。(责任单位:市局宣传科;完成时限:2022年5月31日前)

3.在市局官方网站开设“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专题专栏。(责任单位:市局科技信息科;完成时限:2022年5月31日前)

4.维护更新市局官方网站“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专题专栏内容,转载推送创建工作部署、工作动态以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市局办公室;完成时限:持续至创城验收结束半个月止)

5.在市局微信公众号开设“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专题专栏,对专题专栏内容进行维护更新,转载推送创建工作部署、工作动态以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市局宣传科;完成时限:持续至创城验收结束半个月止)

6.为玉林日报、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市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开设的“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专题专栏提供宣传信息稿件,稿件内容包括创建工作各项部署、日常工作动态,以及科普食品安全知识等。各责任单位要将稿件报送到市局办公楼2楼202创城办宣传组,联系人:刘勃,联系电话:2298862;电子邮箱:ylsab5808990@163.com。每月至少完成1篇供稿任务。稿件经分管领导审校后,宣传组及时报送到玉林日报、市政府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并择优报送到中国市场监管报、中国质量报、中国消费者报、中国食品安全报等,进行广泛宣传。(责任单位:市局食品生产科、食品经营科、食品餐饮科、特食科、重大活动保障科、质量监督科、12315投诉举报中心、稽查分局,各县(市、区)局;完成时限:持续至创城验收结束半个月止)

7.每季度完成1篇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分析报告并报送到市局办公楼2楼202创城办宣传组。(责任单位:市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完成时限:下一季度首月10日前)

(二)社会宣传

8.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设置至少1块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宣传板报或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板报;利用单位LED电子屏宣传创建标语。(责任单位:市局宣传科、科技信息科、玉东分局、双生分局、市检验检测研究院、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完成时限:2022年5月31日前)

9.利用城区44面小型公益广告牌和14面落地宣传牌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或创建标语,传播食品安全理念;协助市城市管理监督局落实30块公交候车亭的宣传,协助市交运局落实100辆出租车车顶顶灯的宣传。(责任单位:市局食品协调科、宣传科;完成时限:持续至创城验收结束半个月止)

10.利用城区8面大型户外电子屏刊播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宣传片、公益广告、宣传标语和《致全市市民的一封信》。(责任单位:市局食品协调科、宣传科;完成时限:持续至创城验收结束半个月止)

11.利用宾馆酒店、药店、商场超市的电子屏刊播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宣传片、公益广告、宣传标语和《致全市市民的一封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玉东分局;完成时限:持续至创城验收结束半个月止)

12.负责农贸市场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各农贸市场进出口显著位置要张贴创建宣传海报和《致全市市民的一封信》,市场内要悬挂3条以上宣传横幅,有不少于10条的创城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市局玉东分局;完成时限:2022年6月30日前)

(三)科普宣传

13.结合党支部“双报到”“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和进农村活动。(责任单位:市局机关党委、市局各党支部、各县(市、区)局;完成时限:2022年8月31日前)

(四)短信宣传

14.联系通信运营商,采用温馨提示的方式,适时向市内所有手机用户发送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理念、标语口号等信息,每月不少于1次。(责任单位:市局食品协调科、宣传科;完成时限:持续至创城验收结束半个月止)

(五)其他宣传

15.印制一批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主题的宣传海报、宣传折页、创城宣传手提袋、《致全市市民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和用品,进行广泛宣传。(责任单位:市局食品协调科,配合单位:市局宣传科、财务科;完成时限:2022年6月30日前)

16.组织策划拍摄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专题宣传短片(时长5分钟);组织拍摄食品安全抖音视频5个(时长20秒左右)。 (责任单位:市局宣传科,配合单位:市局各机关科室、直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局;完成时限:2022年7月31日前)

17.收集创城各阶段活动及成果照片,在创城验收前制作好宣传画册。(责任单位:市局食品协调科、宣传科;完成时限:2022年7月31日前)

18.联合相关单位策划组织1期线上食品安全知识有奖问答。通过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开展食品安全网上有奖问答。7月底完成有奖问答知识的题库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市局宣传科、食品协调科;完成时限:2022年7月31日前)

19.设立食品安全“云上课堂”。鼓励群众通过“玉林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的“消费维权”栏中“云上课堂”观看各类食品安全视频,不断提升个人食品安全素养,树立科学消费理念。(责任单位:市局宣传科;完成时限:2022年7月31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活动的重大意义,统筹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加强沟通协调,逐项按照责任分工抓好落实。

(二)强化督导通报,做好资料收集。宣传组要加强宣传工作督促检查,每月统计一次各项工作进展、宣传稿件报送及采用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各单位在工作中注意收集整理相关工作图片、视频、协议等档案资料,及时报送到市创城办宣传组。

(三)及时反馈进展,总结经验成效。各单位要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总结宣传活动的效果和经验,并作为创城验收的台账资料予以归档。联系人:刘勃,联系电话:2298862;电子邮箱:ylsab5808990@163.com。

附件:各单位宣传稿件报送采用情况统计表

附件

各单位宣传稿件报送采用情况统计表

统计日期:                                      统计人:

序号

单位名称

信息稿件名称

报送日期

采用情况

备注















































































注:采用情况写明在xx月xx日xx媒体(网站)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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