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维护2025玉林马拉松赛事期间住宿餐饮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书
全市各住宿餐饮服务经营者:
为做好2025玉林马拉松赛事期间我市住宿餐饮服务工作,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6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政策要求,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依法明码标价
各住宿服务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前台等醒目位置公示客房类型、实时销售价格(今日房价)、计价方式、另付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客房的,应当在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清晰方式进行价格公示。公示内容应明确客房结算起止时间、退房时间、超时计费方法、是否含餐等关键信息。标价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相应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提供服务或销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各餐饮服务经营者价格公示、点菜单、价签或店内其他点菜工具对同一种类、同一规格菜品的标价应当统一,不得出现“两套菜单”,不得出现“时令价”等模糊标价。
二、严禁哄抬价格
各住宿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依法自主制定合理价格。应加强价格自律,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不得哄抬价格或串通涨价。经营者推动住宿餐饮服务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没收违法所得,最高可处以三百万元罚款,并吊销营业执照。
三、严禁价格欺诈
各住宿餐饮服务经营者通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的方式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真实准确标明折价、减价的基准(原价)和被比较价格等信息。通过网络平台等渠道预订客房、餐饮订单生效的,经营者应当按约履行。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没收违法所得,最高可处以五十万元罚款,并吊销营业执照。
四、规范其他收费
住宿服务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内提供游泳健身、餐饮服务、零售商品(包括食品、卫生用品、洗漱用品等)等需另行收费的商品或服务,必须以有效方式明确标示品名、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计价方法和收费标准。不得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不告知,在结算时强制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五、妥善处理纠纷
各住宿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消费体验。要畅通消费投诉渠道,及时妥善处理消费纠纷,积极回应消费者诉求,努力化解矛盾,营造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玉林马拉松赛事期间住宿餐饮价格市场的监督检查,对存在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各住宿餐饮服务经营者要认真对照上述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共同维护我市良好的文旅市场形象和价格秩序。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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